虽然结婚的时间有些仓促,但是和他一路走来也是第四个年头了,他~~在海峡的对岸。所以结婚的事情势必都是我一个人了,有时候看着别人两个人有商有量的筹划婚礼的事,那种滋味真的说不上的难受与压抑。害得我在结婚的前夕还发了一场脾气,虽然没有对他讲但是那心里真叫一个委屈了得呀。但是委屈管委屈,谁叫自己看上这么个主,爱情的力量或许真的很伟大让自己默默的承受着这份痛苦。
记得当时八月份他和我讲他妈想让他今年九月过来结婚,而我的父母从反对到认可,所以对于哪天结婚也并没太大的意见,只是希望时间上不要太赶。可是只有一个月筹备时间,我跟他讲不可能的。因为当时他说只想办个证,我说如果这样我不同意,如果要的话11月份吧,为这事彼此还吵了好几次,就为了婚礼的事,不过后来我告诉他“是不是我在负责我们婚礼的事情,如果是,那你就不要嫌这嫌那的了”结果他就无语了^_^。当时我记得我们随意定下了11月11日,可是我当时跑遍NB各大酒店那天几乎都已经定满了,想换12号可是老人家都说11号的日子好。只好托关系找朋友,终于找到一家正在装修过一个月就可以开张的酒店这下总算把婚礼的日子定了下来2006年11月11日,而准备的时间却也只有短短的二个月时间。
本来打算找婚庆,但看了那些价格之后,我觉得还是自己来吧,毕竟之前自己也筹划了几场产品的说明会,至少还是有点经验的。所以开始计划具体事宜:酒席的桌数,婚宴司仪,摄像摄影,婚纱,礼服红包,婚车,司机,鲜花,礼炮,婚鞋等等。
首先因为这场婚礼都是我的亲朋好友,怕他会不自然所以想让婚礼变得简单一些。毕竟他加了N个班才请了一星期的假又赶飞机,所以安排了有外景部分的拍摄,而且准备在婚礼上以司仪调动气氛为主。
早上七点起的床,为了请网友帮我做flash只睡了三个小时,因为在婚礼仪式有放投影,想让烘托现场的气氛。准备化妆我请的化妆师来家里,因为早上还有一个订婚仪式--交换戒指,这是台湾的习俗。
八点左右只是简单的化了个淡妆,开始交换戒指.
然后, 他去装饰婚车准备迎亲
外景的部分,他是笑的最开心的时候,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
酒店的部分
我当时的重点是放在投影幕和投影仪的上面了,我当时想在现场放我们从小到大的照片,以及我们旅游的照片。不过跟司仪还有灯光可能没有很好的衔接好,所以这个并没有发挥太的作用。说到这个为了做这个flash我几乎整完没睡,唉,害得结婚那天早上眼皮是肿的。可怜呀我。
司仪当时给我的婚礼流程:
前半场
一、开场白
1、晚会型
2、浪漫型(司仪先讲述两人的小故事,因出新郎,新郎手捧鲜花出场,再用歌声引出新娘,两人手挽着手踩着婚礼进行曲入场) 当时选的是这个,结果他忘了台词,5555555气S偶了。
3、方言型 司仪居然给我改成这种,她不晓得我们家那位听不懂吗。 [s:51]
二、婚礼进行曲迎新人
三、赞美新人
四、证婚人讲话 这个取消了,因为我们没有证婚人。:P
五、三叩首 1.父母2.宾客3.双方
六、开香槟倒香槟
七、切蛋糕 先来看一下我定的五层蛋糕
八、交换信物 这个要给大家看一下这个叫做白头偕老--一双鞋子一对小熊还有好时巧克力。
(先把巧克力放在鞋子里面喔,然后在婚礼上把熊熊放进鞋子里面就算OK了。最好一人保存一个喔。呵呵)
九、喝交杯酒
后半场
一、三敬酒 1、领导 2、长辈 3、所有宾客
二、大花轿 新郎抱或背新娘 有照片和大家分享一下。他以为要把我抱回房间,哈哈,结果走了一半被司仪叫了回来。
三、酒神曲 司仪唱歌
四、父母答谢
五、美梦大赠送 这个很有创意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喔。
就是去买结婚当天的彩票,2元钱一注你可以买8注啦12注啦16注啦,随个人喜好。然后装在红包里,告诉来宾给他们一个美梦,什么美梦呢就是五百万的美梦,哈哈。。。虽然这个不一定会中,但是很调动气氛的。在进场前先给每个来宾一个号码,然后抽取幸运号码抽中的朋友要表演个节目或是说一句祝福的话就可以拿走红包。
六、电脑点歌
七、送客 [s:33]
花费情况:
婚纱一件礼服一件鞋子三双共计1500米
婚车装饰 350米
酒席 13000米(桌数不多,总共8桌*1388/桌再加酒水)
跟妆 300米
司仪 400米
红包 650米
彩票 24米
套房 600米
摄像 500米
礼炮喜字汽球 200米
外景部分 398米
婚照 2120米
喜糖 500米
婚前护理 1260米
五层蛋糕(三层假的二层真的) 200米
投影仪投影幕因为是公司借用故没有费用。笔记本是自己的所以也没有费用
共计:21002米
[s:43] 总体情况就是如此啦 [s:33] 现在想来真的是好累啊,虽然并没有达到预期想要的那种温馨的效果但它却变成了一个热闹而欢乐的派对,这何尝不是件好事,因为没有完美的婚礼,只有最真挚的情感,无论婚礼完不完美,但是婚姻的幸福才是我们每个新娘所要追求的目标,再次祝福坛里的JMS不管是婚好的还是未婚完的都祝愿大家有一个完美幸福的小家庭。 [s:40] [s:50]